文: 聶作平
話說明朝景泰年間,蘇州有個小商人,人稱陳大郎。有一年,大雪天寒,陳大郎在街上請一個又飢又冷的陌生壯漢喝了一台酒。
兩年後,陳大郎的老婆和舅子探望外婆時被強盜擄走,陳大郎到普陀進香求菩薩保佑。不想,又被強盜擄到海島上。
——是的,套路的是,強盜頭子就是當年那壯漢,自稱烏將軍。原來,烏將軍的手下偶然擄走了陳大郎的老婆和舅子,烏將軍察問得知後,便盼著將其送還陳大郎。不想,如今陳大郎又被擄來。
於是,烏將軍將陳家人禮送回府,還厚贈金銀,且約定每年相見,見時又有大量饋贈,陳大郎由是成為吳中巨富。
這當然只是個故事,收錄在凌蒙初的《初刻拍案驚奇》裡。凌老師寫這個故事的用意,不外乎提倡知恩必報,也就是中國人愛說的受人滴水之恩,必當湧泉相報——所以這個故事的回錄就叫《烏將軍一飯必酬,陳大郎三人重會》。
按我理解,一般說來,宣傳什麼,提倡什麼,保護什麼,往往就意味著這個什麼很稀缺。比如宣傳學習雷鋒,那是雷鋒太少;提倡保護熊貓,那是熊貓稀有。不宣傳學習我的朋友蔣胖子,那是像他那樣的俗人遍街都是;不提倡保護我的另一個朋友李萬機,那是李萬機這東西實在太普通。
所以,凌老師講的故事隱隱暗示我們:人心不古,即便在明朝,知恩圖報或者說知恩必報的人與事就已經很稀缺很罕見了。
當然,與明朝相比,我們這時代還要薄情寡義N倍,不信請看新聞——
近日,東莞的網約車司機艾先生,為了及時將昏迷發病的嬰兒及親屬送到醫院,連闖三個紅燈。孩子得救了,艾先生卻不得不面對罰款600、扣18分的處罰。當然,交警部門說了,只要乘客給他作證當時是為了救人,就可以免予處罰。
令人意外而憤怒的是:嬰兒的家屬居然拒絕了,他們拒接電話,發短信說:我做不了證,你闖紅燈跟我沒關係,誰讓你找作證的你就找誰去。
——這是人話嗎?請原諒,我當時就爆了粗口。可仔細一想,它的確是人話,而且也是這個薄情寡義時代屢見不鮮的人話。
我享年101歲的老奶奶生前經常教育我們要多做好事善事——抱歉,她的確不知道雷鋒,也不懂什麼宣傳——她的觀點是:好人有好報。即便不報在你身上,也要報在你兒女身上。
但是,可能讓她老人家傷心的是,隨著年歲漸長,閱曆日增,我越來越懷疑好人有好報的說法。
要知道,不僅烏將軍這種一飯必酬的好漢在明朝也只能在話本里尋找,在今天當然更是早就絕了跡,誰還想請人吃頓飯人家就回報一輩子,簡直就是童話。
如今,很可能,你做了好事,卻像給自已挖了一個巨坑。艾先生的事暫且不提。大家還記得叢飛嗎?
歌手叢飛,先後資助了180多個孩子。他並非一線明星,收入不算太多。 30多歲時,叢飛先生不幸患了胃癌,甚至拿不出必要的錢治療。此時,那些受過他滴水之恩——豈止滴水——的人
如何回報他的呢?
不僅沒有物質上的反哺,就連去醫院看他的也闕如。許多人的第一反應竟是還能不能繼續得到他的資助。一個受助者的家長甚至質問他:你明明答應把我女兒資助到大學,她如今才上初中,你就撒手不管,這不是騙子嗎?
更令人唏噓的是,幾年後,叢飛的妻子也不幸去世,留下一個5歲的孩子成了孤兒。當年那些已經長大成人的受助者,他們在哪裡呢?他們湧過泉嗎?不要說湧泉,把當年的滴水還給人家也行啊。
道德淪喪的表現有多種,其中最重要的表現之一就是知恩不報,甚至過河拆橋。當受助者越來越理直氣壯,而助人者卻不得不委屈求全時,人與人之間變得越來越冷漠就是必然的了。
為什麼老人摔倒在地沒人敢扶?怕被訛擔責是一方面,但在眾目睽睽之下不存在被訛可能時也無人上前,那便是因為做好事沒好報,甚至還會招來不必要的麻煩(如艾先生),如此這般前提下,誰他媽吃多了願意做好事?
雷叔叔生在今天,恐怕也不敢輕易做好人好事。你送大嫂回家,萬一大哥說你調戲她雜辦?你送月餅給老鄉,萬一老鄉說吃壞了肚子雜辦?
於是,有人落水,我只好假裝不會游泳;有人摔倒,我只好假裝沒看見;有人縱火,只要沒燒到我,關我鳥事。久而久之,這會是一個什麼樣的社會?一個什麼樣的族群?
我一直記得多年前看過的一部肥皂劇的一句台詞:
這是一個薄情寡義的時代,忠於愛情,愛情背叛我們;忠於真理,真理毀滅我們。
如今,我還想再加一句:忠於人性,獸類吞噬我們;忠於良心,生活吊打我們。
來源 聶作平的黑紙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