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海邊的西塞羅
四下無人的竹林中,人們只記住了對自己有利的那個真相。
1
先說個我很久以前聽來的段子:
上世紀80年代,美國有位社會學家在調查了全美鬥毆致人死亡的事件後,一個有趣的現象——根據案卷現實,在所有鬥毆致死事件中,有80%以上是先發出挑釁的那一方最終死亡。這位社會學家基於這個統計結果寫了一篇洋洋灑灑的長篇論文,寄給學術期刊,等著拿獎。
當然,這篇論文後來被打回來了,期刊主編用語委婉提醒了該學者這樣一個問題:你長沒長腦子啊?小混混鬥毆,都發生在黑燈瞎火的犄角旮旯。一旦一方死無對證,肇事者人嘴兩張皮,當然會把尋釁的罪責推給死者,以幫助自己脫罪了!這樣的數據,能拿來當立論的基礎嗎?
不過,這個故事並沒有結束。上世紀80年代正是美國警界測謊儀推廣最普遍的時期,上述命案中,不少嫌犯都是上過測謊儀。

也就是說,當這些人一口咬定是對方首先尋釁滋事時,大部分人都覺得自己說的是真相。——雖然從宏觀結果上看,這麼多主動找茬的人遭遇「反殺」,是不符合常理的。
結論是,肯定大量的人在回顧案件時進行了「自我催眠」,在內心裡默認了自己是被動一方——反正鬥毆這種事,啥算「挑釁」也確實很難界定。
那麼,到底有多少嫌犯這樣做了呢?很遺憾,連這件事,我們也永遠不得而知。
再後來,美國人對測謊儀一度高漲的迷信和熱情就消退了不少。因為他們逐漸明白了人是一種多麼不誠實的動物。
我想到這個段子的原因,是昨天寫了《在那個暗夜裡,一場兩性誤認的悲劇怎樣發生》一文,基於當地警方公布的最新信息,談了一種對長沙貨拉拉案件我認為合理的真相還原。
文後就有朋友留言說:警方的還原是基於司機事後的單方面供述,而受害的姑娘人死不能復生,無法提供對自己有利的證詞,實在太不公平了,不如讓司機上測謊儀,看看他說的到底是否在撒謊。
我很敬佩這位讀者還原真相的理想,但是,你看,即便是使用了測謊儀,人們對某些案件也是束手無策的——因為人總是站在自己的角度來理解事物、或者說自我欺騙的。
本號曾反覆的提到,歷史學上有一個普通人不太容易接受的觀點:一個事件在發生之後,真相便消弭了,所殘留的只是對真相的解釋。

嗯,歷史學家一般都不太贊同柯南……
一段真相還原的比較貼近原貌的歷史,往往並不是因為某部官修史書編的特別好、特別權威。而是因為存在大量不同角度的一手記錄,這些史料彼此互相印證,也互相駁斥,人們才能從中去蕪存菁,逼近(但永遠無法達到)那個真相。
而如果以歷史學的這種思路去考量長沙貨拉拉事件,你會發現此事的真相查起來異常之難。
誠然,確實存在很多客觀證據,比如錄像監控、事發地點有無剎車痕跡、死者身上有無打鬥痕跡等等,來印證司機說的事件大體流程是否屬實。但這些證據缺缺失了最關鍵的一環:
在車上,司機到底用怎樣「惡劣口氣表露對車某某不滿」了?這個問題找不到客觀旁證,我們似乎也只能聽信司機的單方面供述,這是個孤證。

但任何發過火的人都知道,你在盛怒之下說的那些話,平靜後再重述一遍殺傷力也會大大減弱。因為語氣、嗓門、臉色、全都變了。
所以司機即便無心隱瞞,也還原不了當時事件的全貌。
而任何一個被人吼過的人都知道,語言的殺傷力可以是極高的。尤其是當語言暴力的施加方,同時又是體力的優勢方時,被施暴者真的可以被恐嚇到生不如死、慌不擇路的地步。
那麼,在貨拉拉這起個案中,到底是司機周某到底用什麼量級的「惡劣口氣」對女孩表示過「不滿」?女孩又到底是心理脆弱,還是承受了常人無法想像的恐懼?
很遺憾,這個真相永遠消失了,而它如此至關重要。
2
日本著名導演黑澤明,曾拍攝過一部電影《羅生門》。

這部電影的主要架構其實取材於芥川龍之介的小說《竹林中》。
小說的故事大體流程其實非常簡單:大盜多襄丸某天在路途上偶遇了一位武士和他的妻子,心生歹念,於是就將他們誘騙進了竹林中,綁架了武士並姦污了其妻子。
但案件的真相也就到此為止了,武士最終死亡,而究竟是誰殺的則晦暗不清。武士的靈魂說自己是自殺,而多襄丸和武士的妻子又各自承認自己殺了武士。
單獨來看,他們每個人的話似乎都能自圓其說,但如果拼合起來看,這些陳述卻彼此矛盾。此事的真相究竟如何,作者直至行文的結尾也沒有向讀者闡明,真相被永遠遺留在了那片竹林當中。
我看過很多對這篇小說的解析,網上某位歷史學大咖,曾用史料互證的手法試圖還原《竹林中》案件的真相,解讀的非常精采。
但這樣的解析其實偏離了小說和電影的本意,無論原作者芥川龍之介,還是導演黑澤明,想表達的,都是一種對「真相」深深地失望:
人的確渴求真相,但我們可能永遠無法得到真正的真相,因為人性使然。
在竹林中的三人,雖然各執一詞卻也有驚人的相似:
他們都承認自己的過錯,卻都不願徹底的否定自己。在承認自己殺人(自殺)的同時,還將自己的形象樹立得令人同情。
他們都想要掩蓋自己的醜惡面,說的每一句話都朝著對自己有利的方向去說,最終當事人都確信了一個對自己最有利的真相——即便是已死武士的靈魂,到了九泉之下,也拒絕自我檢討。
在貨拉拉案中,我聽到有朋友說:「司機幹了什麼他自己清楚……」
我覺得他把人性想簡單了,司機幹了什麼,他可能自己也不清楚,他只有一段基於自己立場的回憶。
導演黑澤明在將小說翻拍成電影時,將原標題《竹林中》改為了《羅生門》——芥川給小說起名「竹林中」。意思還只是人性當中有一些幽暗的「竹林」,一旦你走入進去,真相就晦暗不明。而黑澤明則乾脆說,人的本性就是習慣於自我欺騙的,連羅生門的鬼在遇見自我欺騙的人時,也會害怕的逃走:你們實在太多變了。

所以,在警方公布了對該案的調查報告之後,我覺得我們應該慢慢接受這樣一個事實:此案將成為一場現實版的羅生門。真相消弭,唯留闡述——各方各自能接受的各種闡述。
這其中,也包括我昨天的文章,它是我對此事的理解和闡述。但也僅此而已。
3
剩下的問題是,對這樣一個案件,法律會怎麼判呢?
有些人認為,事件屆時會蓋棺論定,但我認為沒那麼簡單,這件事上,法院的判決也不會成為爭論的終點。
二十世紀至今,有三種司法學派在世界法學界呈現三足鼎立的態勢,分別是:自然法學派、分析實證法學派和社會法學派。它們對法律的意義有截然不同的認知,對同一案件的判決也往往大相逕庭。
具體到本案而言,我認為法院最終會選擇社會法學派的思路。因為社會法學派是三個學派當中最看重司法結果對社會的功效的——對於一件案件事實本身晦暗不清,怎麼判都有可能造成不公的案件。法院就只能優先考慮什麼樣的判決對當下社會的發展是更有利了。
如果法院認為不能夠過分打擊網約車等互聯網企業的發展或是想進一步貫徹疑罪從無的原則,那麼涉案的司機也許會被宣判無罪。
如果法院考慮到該案以及近年發生的類似案件已經造成了相當的社會恐慌,需要進行整治,那麼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甚至重判司機也是有可能的。
但無論最終判決如何,這種判決都不只針對案件本身,而是更近似於一個給社會的交代。
這個世界上,有些真相就是早已死去。哪怕你義憤填膺,也哪怕它早已引發了全社會的關注。
我們能吸取的教訓就是:不要輕易跟陌生人走進那幽暗的竹林中。
—夏小強的世界